2011年11月,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ASTM)国际组织发布了一项关于儿童首饰的新标准ASTM F2923-11——《儿童珠宝首饰消费品安全标准规范》。该标准明确了“儿童首饰”即专为12岁以下儿童设计和使用的饰品,与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中对相关儿童产品的年龄相一致。并明确指出儿童首饰中的特定受限物质测试方法和要求以及部分机械危害要求。除此之外,该标准提供了如何判定产品为儿童首饰ti供了指引。 一、新标准中对于珠宝的定义与加州饰品法规设定的范围相近,即设计和预期做为个人佩戴装饰物使用的产品;包括: 1. 脚链、臂环、手镯、胸针、链子、wang冠、袖口链扣、带装饰性元件的发饰、耳环或耳套、项链、饰针、戒指、身体穿刺珠宝,或放在口部装饰的珠宝 2.. 上述(1)中所列珠宝的部件, 3. 可以从鞋子或衣物上移除单独佩戴或可与上述(i)所列各项一同用作珠宝佩戴的小饰物、珠子、链子、指环、吊坠或其它配件 4. 属于珠宝组件的时计器,如时计器可移除,则不包括时计器本身 5. 手工套装中的珠宝部件,该产品较终装配成珠宝首饰并设计供人佩戴 二、儿童饰品CPSC检测标准 1.ASTM F2923-14 2. CSPA 邻苯二甲酸盐 3.镉含量;